来源:云南培训网 更新时间:发布时间:2022-10-24 10:40:55
各级妇幼保健、母婴健康服务机构:
一、妇幼保健员项目背景
为进一步贯彻《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若干意见》(国卫妇幼发(2016)53号)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加强医疗临床辅助服务人员的培养和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健康服务需求,更好地规范妇幼保健员职业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中国妇幼保健协会组织专家编制了《妇幼保健员职业培训标准》。
妇女儿童健康是全民健康的基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生育政策的调整,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规范妇幼保健员的专业能力建设与管理,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授权,中国妇幼保健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共同进行妇幼保健员培训考核工作。经人才中心考核合格取得“妇幼保健员”证书的人员可以视为具备从事妇幼健康服务的相关岗位技能,参加“妇幼保健员”培训也可作为医疗机构等具备护士或同等执业格的人员在从事妇幼健康服务岗位前的培训任务,取得相应证书可以作为岗前培训合格的证明,以促进妇幼健康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报考条件
(1)普通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
(2)培训要求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技能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技能不少于100标准学时;高级技能不少于100标准学时。
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初级技能:
经本项目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技能:
1取得本项目初级技能合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项目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②取得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或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能:
①取得本项目中级技能合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项目高级技能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2取得经国家有关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或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
三、培训内容
四、收费标准
初级2680,中级3280、高级3980
五、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每年的7月、11月
理论+实操
六、报名资料
一寸白底彩照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手机号
七、联系方式
13658861523浦老师
13658861523
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吴井街道民航路8号东来大厦18楼D座
邮箱:2777398528@qq.com